为适应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现就选招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选招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13名(编制内),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2012年利辛县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简章》。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所需资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照片5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8月14日。 3、报名地点:在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务员股)。 4、报名费用:90元。(两科,每科45元)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2年利辛县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6、2012年8月22日至8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事项 (一)考试统一采取笔试的办法。
(二)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
上午8:00—9:30《公共知识》,分值100分,主要是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办公自动化基础知识。
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含医学基础知识和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设在利辛县政府所在地(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
(四)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值100分,《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按4:6合成总分。
依据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已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2年8月30日至31日期间,到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58—8812151)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合成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在利辛政府网(www.lixin.gov.cn)公布。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分数高低进入复审。因资格问题取消的名额可按规则递补复审。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利辛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天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而空出的名额,可按空缺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体检。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因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空缺的名额可按分数高低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以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结果经审核合格后,在利辛政府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签约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选招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相关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558-8812352(县人口计生委) 监督电话:0558-8812358(县监察局)
利辛县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利辛县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简章 |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 笔试 科目 | 备注 | 专业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 | 120001 | 技术人员 | 8 | 西医临床 | 中专以上 | 女 | 30周岁以下 | 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 中专学历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大专以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者年龄放宽到35岁。 | 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 | 120002 | 技术人员 | 2 | 医学检验 | 大专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 具有检验师从业资格者年龄放宽到35岁。 | 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 | 120003 | 技术人员 | 2 | 医学影像 | 大专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 具有影像师从业资格者年龄放宽到35岁。 | 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所 | 120004 | 技术人员 | 1 | 药学 | 大专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 具有药师从业资格者年龄放宽到35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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