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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无力承担药费,爷爷遗弃病婴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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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3 17: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利辛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遗弃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6月26日,利辛县王某的儿媳张某,在利辛县展沟镇医院产一患先天性心脏病的男婴,后将该男婴转至县医院治疗,为此花去所有积蓄。面对今后高昂的治疗费,王某全家愁眉不展。 7月1日早晨,王某将刚出生仅5天的男婴遗弃在一公路边。 7月2日,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将该男婴送往县儿童福利院收治。(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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